马鞍山市海达船舶配件制造厂网上公开信息一览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马鞍山市海达船舶配件制造厂
地理位置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
联系人
汪玉玲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海达船舶配件制造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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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项目人员名单
计利、陈家文、鲁姗姗、周云飞、陈颖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陈家文、计利,2024.8.1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陪同人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
陈家文、汤雅超,2024.8.22-24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李至、管丽、张成、周云飞2024.9.3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噪声、高温、矽尘、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煤焦油沥青挥发物、二氧化碳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粉尘(总尘):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各岗位接触粉尘(总尘)浓度符合工作场所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峰接触浓度接触限值的要求。
超标原因分析:造型工主要作业内容为搅拌机拌砂和造型,由于造型期间需要震砂和充二氧化碳,导致型砂比较干燥,容易产生弥散的粉尘,导致接触的矽尘的总尘浓度超过工作场所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2、噪声:经现场检测,打磨工和打磨抛丸工接触噪声强度不符合作业场所噪声40h等效声级dB(A)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余工种接触噪声强度均符合40h等效声级dB(A)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超标原因分析:打磨工首先使用电镐进行预处理,期间电镐运行期间会产生较大的噪声,之后使用手持砂轮机进行打磨作业,砂轮机打磨钢制船用锚会产生较大的噪声,电镐作业和打磨作业都会产生较大的噪声,导致打磨工和打磨抛丸工接触的噪声强度超标。
3、高温:经现场检测,各岗位接触高温均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4、呼尘: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各岗位接触呼尘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接触限值和峰接触浓度接触限值的要求。
超标原因分析:造型工主要作业内容为搅拌机拌砂和造型,由于造型期间需要震砂和充二氧化碳,导致型砂比较干燥,容易产生弥散的粉尘,导致接触的矽尘的呼尘浓度超过工作场所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5、苯、甲苯、二甲苯和苯乙烯:经现场采样和检测,浇铸工和拼装工接触苯、甲苯、二甲苯和苯乙烯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符合符合短时间15min接触限值的要求。
6、煤焦油沥青挥发物:经现场采样和检测,打磨工接触煤焦油沥青挥发物浓度符合工作场所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和峰接触浓度接触限值的要求。
7、二氧化锰:经现场采样和检测,熔炼工和焊接工接触二氧化锰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符合峰接触浓度接触限值的要求。
8、二氧化碳:经现场采样和检测,造型工接触二氧化碳浓度符合工作场所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符合短时间15min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
整改性建议
持续改进性建议:
1、应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记录,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并留有相关记录。
2、加强对防护设施的维护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给职工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防护效果。购买的个人防护用品应有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型号等参数,所使用的防护用品还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以及有资质的防护用品检验机构的对该防护用品的检验结果。应根据工人工作量按需更换个人防护用品,并按实际需要进行更换,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应监督操作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应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应严格按照作业人员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并结合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针对复查人员及时安排复查,对职业禁忌证人员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由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年龄较高,并且现场存在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部分离职人员不愿意做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建议加强培训相关职业健康知识,提高防护意识,同时督促进行其他身体保健工作。
5、用人单位应进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的演练,配备担架等救援器材,并保存演练演练、照片等影像资料,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根据演练结果和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6、生产车间的焊接、打磨、电镐和气割区域,未设置在下风侧,建议用人单位根据生产车间实际情况,把产生尘毒的场所布置在下风侧,并把产生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进行分开隔离。
7、用人单位未与附近医院签订救护协议,建议用人单位与就近医院签订救护协议,并确定医院是否满足高温中暑救治能力。
8、用人单位没有担架,建议用人单位购买担架放着在车间办公室内。
9、劳动者一周接触时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建议提高自动化,减少定岗人员和工作时间
10、用人单位打磨工和打磨抛丸工接触的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制,建议用人单位对打磨和电镐产生高强度噪声设备替换成噪声强度较低的产品替换,或减少人员的接触时间。
11、用人单位的造型工的矽尘浓度超标,建议用人单位对造型工作业的搅拌区和造型区,增加集尘罩的风速、减少人员的接触时间以及提高搅拌和造型的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并正确佩戴符合标准的KN95防尘口罩。
12、用人单位目前无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公司应购买相关职业卫生检测仪器用于日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同时应将日常监测数据记录整理在册,完善日常监测工作。建议购买积分式噪声仪、WBGT指数仪和直读式粉尘测定仪。
13、用人单位作业现场部分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不全,建议用人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张贴职业卫生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备注
评审结论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