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网上公开信息一览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祥正路
联系人
陈圣平
项目名称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2
4
XP55018199300
项目简介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
计利、陈家文
、管丽、徐仪
、
鲁姗姗、陈颖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管丽、计利,2024.5.2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
徐仪、陈家文、管丽2024.5.28-30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张成、管丽2024.5.31-2024.6.6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环己烷、甲醇、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粉尘(总尘):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各岗位接触的粉尘(总尘)均符合作业场空气粉尘(总尘)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和峰接触浓度的要求。
2、环己烷: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各岗位接触的环己烷符合作业场空气环己烷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和峰接触浓度的要求。
3、甲醇: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各岗位接触甲醇浓度符合作业场空气中甲醇40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各检测点空气中甲醇浓度均符合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的要求。
4、噪声:经现场检测,破碎工接触噪声不符合40h等效声级的要求,其余各岗位接触的噪声符合40h等效声级的要求。
建议
整改性建议:用人单位应按要求每年开展定期检测。
持续改进型建议:1、应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记录,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并留有相关记录。
2、加强对防护设施的维护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给职工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防护效果。购买的个人防护用品应有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型号等参数,所使用的防护用品还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以及有资质的防护用品检验机构的对该防护用品的检验结果。应根据工人工作量按需更换个人防护用品,并按实际需要进行更换。
3、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作业人员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并结合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4、用人单位应对高温中暑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总结和记录。
5、用人单位未与附近医院签订救护协议,建议用人单位与就近医院签订救护协议,并确定医院是否满足高温中暑救治能力。
6、用人单位没有担架,建议用人单位购买担架放着在车间办公室内。
7、劳动者一周接触时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建议提高自动化,减少定岗人员和工作时间。
8、用人单位车间卫生等级为3级,未设置浴室,应在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
9、用人单位一线员工均为外包人员,应督促外包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职业病预防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马卫健办【2021】73号文)的文件要求,持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在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培训、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等方面加强管理,并适时对外包单位工作进行监督、反馈,对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外包单位及时替换。
10、用人的单位应对职业健康档案培训、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和一人一档等内容进行完善。
11、喷胶区未设置一般有毒黄色警示线,烘箱旁应设置“注意高温”警示标识,用人单位应在喷胶区设置黄色警示线,烘箱旁设置“注意高温”警示标识
12、喷胶工喷胶时佩戴帆布手套,用人单位给喷胶工发放放有机溶剂手套
13、用人单位应在破碎机设置除尘装置,减少粉尘逸散。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认为该《
现状
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通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