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江精细硅粉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网上公开信息一览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安徽长江精细硅粉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
联系人
葛爱勤
项目名称
安徽长江精细硅粉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2
4
XP55018199300
6
项目简介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
计利、陈家文、管丽、徐仪、汤雅超、鲁姗姗、陈颖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管丽、计利,2024.6.1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
徐仪、陈家文、管丽、汤雅超2024.7.4-6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李至、管丽2024.7.10-12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氧化碳、高温、其他粉尘、矽尘、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游离二氧化硅:经现场采样和检测,一厂成品库2F操作台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大于10%,属于矽尘。
2、粉尘: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各岗位接触的粉尘(总尘和呼尘)浓度均符合作业场空气粉尘(总尘和呼尘)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和峰接触浓度的要求。
3、一氧化碳:经现场检测,各岗位接触一氧化碳浓度符合作业场空气中一氧化碳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15min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的要求。
4、高温:经现场检测,各岗位接触高温符合职业卫生限值要求。
5、噪声:经现场检测,各岗位接触噪声强度符合作业场所噪声40h等效声级dB(A)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建议
整改性建议:用人单位应补充噪声和高温等日常监测仪器设备,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工作,根据一氧化碳监测制度的内容,对一氧化碳报警仪的数值进行记录存档。
持续改进型建议:1、二厂电工和维修工接触高温未体检,应在明年高温季节开展体检,部分岗位体检项目缺检,部分岗位无需进行体检,应根据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级程度开展对应体检。用人单位每年噪声项目复查人数较多,噪声体检应脱离作业环境48h以后进行。
2、用人单位未与附近医院签订救护协议,建议用人单位与就近医院签订救护协议,并确定医院是否有高压氧仓满足一氧化碳救治能力。
3、应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记录,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并留有相关记录。
4、加强对防护设施的维护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给职工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防护效果。购买的个人防护用品应有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型号等参数,所使用的防护用品还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以及有资质的防护用品检验机构的对该防护用品的检验结果。应根据工人工作量按需更换个人防护用品,并按实际需要进行更换,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应监督操作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5、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作业人员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并结合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6、用人单位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用人单位应在加热炉区域设置一氧化碳告知卡,一厂1号成品库外缺少注意防尘的警示标识,厂区内噪声告知卡不用设置。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认为该《
现状
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通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