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飞凡机械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网上公开信息一览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马鞍山市飞凡机械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大拢镇新街
联系人
孙复香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飞凡机械有限公司主厂房及办公楼改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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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项目人员名单
计利、陈家文、管丽、徐仪、尚燕、鲁姗姗、陈颖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管丽、计利,2023.12.1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
尚燕、陈家文,2023.12.27-29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管丽2023.12.30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其他粉尘、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粉尘(总尘):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各岗位接触的粉尘(总尘)均符合作业场空气粉尘(总尘)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和峰接触浓度的要求。
2、噪声:经现场检测,各岗位接触的噪声符合40h等效声级的要求。
建议
(1)建设单位未与医院签订相关协议,建设单位应与附近有救援条件的医疗单位签订救援协议并购买担架放在车间办公室内,在药箱内配两支体温计。
(2)建设单位应完善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的执行落实,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考核,加强对劳动者的教育培训及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基本齐全,应对一人一档进一步进行补充完善。
(3)建设单位应按要求每年进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防护用品的发放需由职工亲自领取签字,给职工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防护效果。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应监督操作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例如防护手套、耳塞和护目镜等。建设单位给工人发放了防尘口罩(KN95),耳塞(NRR:29dB,实际可降噪值为11dB),供工人选择使用,数控车工、铣床工和加工中心工佩戴后噪声为70分贝,其他工人无需佩戴,以防造成防护过度。
(5)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按照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对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对复查人员及时安排复查,对职业禁忌证人员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认为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通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备注